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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设70公里公交专道 早晚4小时禁行其他车
新闻来源:新闻中心    点击数:3508    更新时间:2011-08-16 09:34:38    收藏此页

◎路上车上站台均装摄像头◎违规驶入专用道将受处罚

  ◎专用道内公交车不得超车◎同向公交车停靠同一分站


  ◎大塞车时可引导社会车辆借道


  作为“治堵”方案中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的重要一环,广州今年将新增70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广州市交委昨日公布了这批新增专用道的具体线路。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中山大道BRT试验线之后,广州市推动公交优先,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市民出行环境的又一力作。待今年11月工程完工后,广州公交专用道总里程将达到200公里,东到广州大道、禺东西路,西到荔湾路、康王路,南到工业大道、南洲路,北到机场路、白云大道、广园中路,整个广州公交专用道将呈现出一个“环型”网状,覆盖中心城区面积约120平方公里,预计惠及每天市民群众300万人次出行。


  用专用道体现公交路权优先


  十年前,广州市第一条公交专用道出现在东风路上。十年来,广州已经设置公交专用道128.5公里(含中山大道BRT),主要分布在路幅较宽、公交线路密集的东风路、广园路、江南大道、新港路等17条路段上。其中作为高标准公交专用道类型之一的BRT系统,充分发挥出公交集约化运输效率,获得了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可持续奖”。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公交专用道是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理念的一种体现,主要表现在空间上的优先和时间上的优先,专用路权的使用降低了其他车辆对公交车的干扰,提高了公交车的运行速度,缩短公交车辆运行时间,从而使得人均出行时间缩短。在广州现有道路资源渐进饱和的前提下,建设公交专用道有利于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率,实现道路运行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对于提高公交的吸引力,引导个体交通方式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也有现实意义。


  为此,广州在亚运后就开始酝酿、谋划新建公交专用道,并将其列入中心城区“治堵”方案中向公众公开。根据规划,今年广州将新施划70公里公交专用道,目前相关研究论证、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新增公交专用道多为南北向干道


  据广州市交委昨日公布的方案,今年设置的70公里公交专用道将分布在13个路段,包括了广州大道、工业大道、南洲路、新滘西路、机场路、解放路(部分)、宝岗大道、康王路、荔湾路、禺东西路、昌岗路、白云大道、广园路(部分)等,这些路段均是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


  记者注意到,此前广州的公交专用道主要是设置在东西走向的城市主干道上,比如东风路、中山大道、环市路、新港路等;而本次新增的专用道,则大多是南北走向的道路,比如白云大道、广州大道、工业大道等。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旧公交专用道将能在市区形成较连贯的公交专用道“环形”网络,总里程达到200公里,预计在这个网络内,公交车高峰时段运营车速比现状车速将提高约30%。


  广州市交委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市交委已经完成了《广州市公交专用道发展规划》、《广州市公交专用道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制定工作,规划到2013年在中心城区道路设置约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在“环形”基础上进一步形成闭合的“环形+十字+放射线”网络布局,为广州公交运营效率整体提速创造条件。


  每日早晚4小时禁非公交车通行


  此次新增的公交专用道与以前相比,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分时专用。据介绍,此前的公交专用道都是全天有效的,而这次新增的70公里公交专用道只在高峰期启用专用模式:每天7:00-9:00和17:00-19:00这两个高峰时段,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进入专用道行驶。而在其余时段,则可以恢复为普通行车道。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一方面保障了高峰期公交优先,提高了公交周转效率,吸引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为缓解高峰期道路拥堵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在非高峰期为社会车辆提供更多行车空间,做到更精细地按需调节分配道路资源。


  另外,为提高公交专用道的通行能力,降低公交停靠对通行的影响,交通部门还计划在本次新增公交专用道的13条道路上建设160个配套港湾式车站。


  “路上划线一晚上就能做完,目前工程主要是建设港湾车站。”市交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所有港湾站的改造施工现场都将采用弧形白色压型钢板围蔽,围蔽板上清晰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信息,设置相应的施工标志、钢护栏每隔10米设置一个警示闪光灯和警示标志。这些围蔽点都会安排专人在现场协助交通疏导。据估算,所有工程将在今年11月前基本完成。


  公交车可装探头拍路面防抢道


  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10日内征求意见


  在宣布新增70公里公交专用道实施方案的同时,广州市交委昨日还公布了《广州市公交车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为了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有关部门不仅将在沿线设置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并可以在公交车上安装车载移动监控电子警察。


  市民可以登录广州交通信息网(www.gzjt.gov.cn)查看全文,并在本月24日前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8号305室市交委客管处,邮编:510405;交通服务热线:96900;电子邮箱:gonggongjiaotong@163.com">gonggongjiaotong@163.com)。交通部门将做好意见收集,并尊重大多数市民的意见,将方案完善好。


  设置原则:每小时乘客超3000人次方可设置


  原文▶▷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实施需满足相关标准中的道路车道数量、公交车辆比例、公交车流量、乘客数量、道路饱和度等要求。


  解读:广州市交委表示,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广州设置公交专用道主要采用以下原则:


  (1)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高峰时段单向公交车交通量≥60辆/小时,乘客数≥3000人次/小时,且载客量至少占道路载客量的50%。


  (2)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双向通行路段需4车道以上,单向通行道路需2车道以上。


  (3)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道路饱和度需在0.5-0.8之间,当超过这个范围时,应结合专用道的相互衔接以及与轨道交通的接驳等因素,慎重考虑是否设置。


  (4)充分考虑道路资源条件,合理利用道路资源,尽量占用较少的道路资源,发挥较大的公共交通服务效益。


  (5)以公共交通一体化为前提,构筑地面快速的公交服务系统,并与轨道交通、BRT协调发展。


  (6)公交专用道设置,需充分考虑专用道网络的连续性、整体性,发挥网络效益。


  (7)公交专用道设置,需充分考虑首末站和公交停靠站点设置位置,尽量减少公交站点车辆拥堵。


  监控管理:路上车上站台上都有摄像头


  原文▶▷


  按照《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2007年广州市政府第1号令)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规划与建设公交车专用道时,应考虑设置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并可安装公交车载移动监控电子警察,在公交车专用道启用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交车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


  解读:广州市交委表示,为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解决专用道不专用的问题,市交通部门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公交专用道上安装电子警察系统、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站台视频监控系统和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覆盖社会车辆非法占用(停靠)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易发路段。


  电子警察系统——结合现有电子警察点位布置,在主要交通路段的出入口位置,布设60套电子警察装置,实现对公交专用道重要路段的监控的基本覆盖。该系统既实现对社会车辆闯入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提供执法依据,又实现对广州市交通的数据采集、统一分析和优化管理。


  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结合现有的视频监控点,对电子警察设施未能覆盖的公交专用道进行有效补充,建设63套道路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的目标。该系统实现全天候24小时监视各公交专用道交通状况,不断能为交警部门提供执法的依据,还能为广州智能交通管理和统一调度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在行经公交专用道的公交车线路中选取公交车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在公交车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实时对前方路段进行移动监控。


  站台视频监控系统——在客流量较大的主要站台建设视频监控点,实时掌握站台公交车运行情况和客流情况。


  优化运营:同向公交车停靠同一分站


  原文▶▷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建设和标线施划,组织做好公交车的运营调度,站点设置和维护站点导乘指引设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车行道的管理和执法。


  解读:广州市交委表示,将对专用道内的公交线路、站点及调度计划等进行优化,使之与公交专用道的运行能力与客流需求达到科学匹配。


  在运营调度方面,交通部门会利用专用道走廊以及现有公交线路,综合城市主干道公交线路资源,结合高峰期的客流特点,通过大站快车、区间短线等形式,优化线路高峰发班的设置,合理安排班次跳停与空车切入,提高疏运效率,提升公交运营速度,发挥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的作用。


  在站点设置方面,通过梳理专用道走廊内的重要站点,评估站台容纳能力,并结合客流量,优化站点设置,提高站点容纳能力,同时优化分站停靠线路安排,增加分站信息共享。根据公交车辆的走向,在干道走廊上基本实现线路“同方向同分站”(除特殊情况外),提高线路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在各分站安装相关信息告示牌,加强各分站间线路、位置等信息的互指。通过线路停靠的优化以及乘车信息的指引等措施,有效提高市民乘车速度和站台运转效率。


  ■专用道内“有规矩”


  违规驶入专用道将受处罚


  昨日公布的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对公交车辆、其他车辆与公交专用道有关的行车规范作了规定。方案规定,非公交车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或者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凡属于党政机关车辆违反本规定的,一律抄告车属单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公交车规范】专用道内公交车不得超车


  ●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内超速行驶;


  ●正常情况下,在公交专用道内不得超车;


  ●不参加运营时,不得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


  ●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服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挥和调度,并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车辆规范】大塞车时可引导社会车辆借道


  ●除参加运营的公交车辆外,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一律不得驶入公交专用道。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交通执法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交通拯救车辆在实施拯救任务时,可进入公交专用道。


  ●当其他车行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指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当其他车行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可引导其他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同时知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信息指挥中心:96900)。


  ●除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辆外,公交站台区域内严禁停靠各类车辆。


  【禁止行为】专用道内不许洗车试刹车


  在公交专用道范围内,未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车行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以下行为: 


  ●占用车行道、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等; 


  ●移动公交专用道的附属设施; 


  ●试刹车、洗车; 


  ●与养护维修无关的施工作业; 


  ●在公交专用道及其附属设施上张贴标语、悬挂物品、广告旗等; 


  ●遮挡、涂改、损毁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


  ●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的行为。


  专题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袁丁 通讯员 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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