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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官”要求女子去开房 称不能让第三者知道
新闻来源:广州“警官”要求女子去开房 称不能让第三者知道    点击数:1468    更新时间:2017-03-07 09:58:25    收藏此页

南都讯 记者连楷 实习生 叶泽琪 通讯员 万胜亮 张毅涛 诈骗分子伪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电信诈骗已经不是新鲜事,广州警方最近发现新骗词:有团伙以谎称事主涉嫌拐卖儿童,假扮公检法实现连环骗!


  骗术全揭秘:


  壹


  转接电话


  2月28日,贾女士(化名)接到一个自称广州市公安局刑侦队民警“王警官”的电话,对方称2月21日北京市某医院一名儿童是用贾女士的身份证登记就医的,而这名儿童一年前被人拐卖,因此怀疑贾女士涉嫌拐卖儿童,要求其去位于起义路的广州市公安局协助调查。


  但随即表示没空的话可以帮忙联系北京警方进行电话澄清,于是将电话转给北京某公安局的“高警官”。


  “高警官”让贾女士拨打“010114”查询该公安局电话号码—8968××××(警示:查询的电话是真电话),称会用尾号为8968××××的电话打给事主。随后,贾女士接到来电显示为+700108968××××的电话(警示:这个带着+70010开头的电话则是改号电话),对方会声称“70010”为法庭调取证据用的录音码(警示:纯属瞎编乱造)。


  贰


  孤立事主骗取信息


  接下来,“高警官”指令贾女士在隐秘处配合他们做一份电话录音口供(警示:还是瞎编乱造!公安机关办案没有电话录音口供之说),不能让第三者知道,并要求贾女士关闭移动网络和WiFi。


  在得知贾女士在家,且家中还有其他人后,“高警官”即要求贾女士去酒店开一个房间,其间贾女士要一直向“高警官”汇报行踪,不得挂断电话(警示:真实目的是控制贾女士心理和行动动向,避免贾女士与他人沟通骗局被揭穿)。


  叁


  安排“领导”跟进案件


  贾女士到酒店开好房间等待录口供。这时,对方又称安排“方队长”跟进案件。“方队长”用很严肃的语气询问贾女士是否认识一名叫陈× 的广州男子,称该男子是这宗拐卖儿童案的主犯,已被北京警方抓捕归案,在抓捕现场缴获的银行卡中,有用贾女士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达30多张,其中某银行卡涉案金额达180多万元。这时的贾女士已经完全被对方吓住了,惊恐之下,贾女士将银行卡所属银行、卡号等情况告诉了对方。“方队长”称当晚就会在网上发布对贾女士的逮捕令,但可以给贾女士机会向领导“王科长”说情,让贾女士求“王科长”帮其先做“资金优先公证清查”。


  肆


  网页发布“逮捕令”


  至此,又回到了传统的公检法骗局,“王科长”紧接着就给贾女士发去所谓“逮捕令”的网页链接,并在该网页系统上的“公安部账户自清系统”,根据对方提示输入银行账号、身份证号、支付密码等信息,并按照“王科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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